從成本費用轉變為資產
財政部《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規定適用于企業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確認為無形資產或存貨等資產類別的數據資源。此前財務上對數據資源,大部分公司都將這項開支計入了企業的費用,而新的規則出臺后,未來數據資源(符合準則)將計入資產。在既有條件下,費用的減少,企業利潤會明顯提高。意味著數據價值被認可,正式成為可以盈利的資產。財務報表的優化,為企業市場價值和投融資提供了競爭力。
通過數據交易及服務變現
數據資產通過交易才能為企業提供收益;企業通過數據資產交易可以將留存的結構化數據變現,實現數據資產的最大化價值;通過數據分析和挖掘,促進企業的創新發展和提高企業的商業價值。
通過金融化工具實現成為新的投融資途徑
合法的數據資產作價出資入股企業、進行股權債權融資、開展數據信托活動。在風險可控前提下,探索開展金融機構面向個人或企業的數據資產金融創新服務。
由于數據流通帶來的加速數字化轉型
通過實現數據資產的價值化和可流通性,直接或間接推動跨組織、機構之間對數據資源的利用,更多形成資產化的 數據資產具有長期增值性、可以多次售賣,提高其商業價值和長期利潤,使得企業數字化轉型意愿更強。
由于數據大量再生產形成新的經濟驅動
企業未經加工確權的數據價值并不大,數據只有不斷積累,并深度挖掘才能為業務賦能,進而產生新的價值。通過各類數據服務、數智化工具,不斷地數據生產累積將形成越來越精準與高效的數據產品來推動數據經濟的發展,賦能其他業務,大量的數據不斷的按照市場需求被再加工和再創新,必將形成以數據為核心的數字經濟的全新驅動力!